副市长辞职下海不必大惊小怪

发布时间:2015-06-15 14:48:01 中国社会新闻网

 

  近日,山东菏泽市副市长张毓华辞职一事,在网上引发关注。新京报记者今日(6月12日)联系到张毓华在菏泽工作期间的秘书,获悉张毓华今年5月便已离开菏泽,前往深圳的一家保险公司工作。(6月13日《新京报》)

  辞职前,张毓华的职务为“市委常委、副市长”,负责工业信息化、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国有资产管理、煤炭开发管理、供电等方面的工作。 官员们辞职下海历来是个敏感的话题,公众有时候喜欢用放大镜透视官员跳槽: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是不是嫌待遇低了?是不是捞了就跑了?

  《公务员法》规定,在禁止年限内下海去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的违法行为,只要不违反《公务员法》规定,不利用“权力余热”就会扰乱市场公平,公众无可厚非,不必大惊小怪。当然有关部门要做好离职审计,防止官员“带病”离职。

  良禽择木而栖,每一个人在不同的人生阶段都有对自我价值的不同诠释,选择从政,抑或经商,都是基于自身需求而做出的决定,又何必戴着有色眼镜无下限的调侃呢?如果把公务员看成一份普通的职业,而不是升官发财的途径,辞职只是让公务员这个岗位回归理性。

  弃政从商本是个人志向,无需争议。实际上,随着中国社会的日益开放,人们的心态、追求、选择、价值观越来越多元化,有的观念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离开体制,不吃“皇粮”正是对牢不可破的“官本位”思想的挑战。

编辑: 来源:中国社会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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