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0万买副县长”五年贪污400万亏“大”了

发布时间:2015-06-15 15:10:02 中国社会新闻网

 

  8年前,他拿着一张存有1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走进时任菏泽巨野县委书记刘贞坚的家,表示想当副县长,很快,他的心愿实现。那年他34岁。在心愿达成后,这位年轻的副县长通过各种手段占有公共财物,还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五年贪污400万,最终将自己送上不归路。(6月13日,光明网)

  为捞回投资,填饱钱包,陈宜民想到的办法五花八门——截留补偿款、申请无偿资金、利用虚假发票等。贪污最大的一笔款项是通过截留方式实现的。2008 年1月,陈宜民在铁雄新沙公司建设过程中,负责协调拆迁、补偿巨野县银天纺织有限公司事宜,在管理铁雄新沙公司支付银天纺织公司的190万元补偿款过程中,截留132万元,据为己有。

  近日,巨野县原副县长陈宜民三罪并罚被判刑12年,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其10万买到副县长,此后五年通过各种手段疯狂敛财400多万,而这些犯罪问题,有些是发生在其担任田桥镇党委书记期间。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买官当的人,大部分都心术不正,目的都是向“钱”看的。“贷款买官,贪污还贷!”这话用在一些买官者身上恰如其分,他们花钱买官,势必通过其他方式捞回来,也就更加丧心病狂地贪腐。

  其实,中央对买官卖官一直是零容忍,一再强调严肃查处买官卖官行为,让卖官者身败名裂,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如果只想着当官为了发财、为了将来的以权谋私,那么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就必然会从个人私利出发,难免走上腐化堕落、贪污受贿的不归路。

  表面上看,陈宜民花10万元买官,获得数百万元是赚了。但实际上是亏了,而且亏得连“裤头”都不剩了。因为,他当时买官出发点就是为了权,为了捞取好处。而权力一旦被放纵,那就成了脱疆的野马,肆无忌惮。而这种放纵导致的后果必然是得到应有的惩处。

编辑: 来源:中国社会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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