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广元鑫宇畜禽养殖有限公司生产的剑门土鸡肉滞销,企业无保障应对预案导致资金链出现问题,因担心养鸡的农民闹事和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当地有关部门硬性摊派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每人购买20只成品土鸡肉, 每只鸡不论斤头大小60元人民币,合计1200元的任务,从年终绩效工资中一次性扣除。此消息曝出,一片哗然,引起多方关注。(《新华网》,6月12日)
土鸡肉滞销,县政府因担心养鸡的农民闹事而硬性摊派全县公职行政人员每人购买20只土鸡,且不论大小每只扣60元,即每人将从工资中扣除1200元赞助土鸡养殖事业。最让人质疑的是,相关部门还解释“购买土鸡完全是自愿,钱不会给企业,由法院指定了专门账户,直接给农户。”
从法律的角度讲,公职人员是否买土鸡,买多少只土鸡,以什么价格买土鸡,那是市场的事,消费者自会根据个人需要作出选择,政府无权强买强卖。政府硬性规定全县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购买20只土鸡,实际上是一种权力摊派行为。
面对发展经济的要求,一些领导干部不是依照市场需求去科学规划,理性生产,而是通过命令、红头文件等形式盲目大搞规模化,当最终发现被市场需求打了一记耳光后,不是想着去反思和整改,而是再次通过权力拍脑袋,通过乱摊派让公职群体买单,以消化自己的决策责任。
虽然官方说是自愿购买的,但是在强权之下,何来自愿之说呢?硬生生的一纸命令就将年终绩效扣去了1200元,买了20只死土鸡,哪个公职人员心甘情愿呢?市场经济讲求公平自愿,可是政府的摊派,无疑是对公平和自愿的践踏。
剑阁土鸡滞销问题,不仅仅是剑阁县的问题。由此可见,地方政府在制定发展战略的时候,不妨多听一听专家的意见,草率地决定可能会遭到违背经济规律无情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