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 何须承诺“拒收、不送红包礼金”

发布时间:2014-11-28 16:01:17 中国社会新闻网

11月23日,成都市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即日起至12月底,成都市将集中整治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11月23日人民网)

送红包和收红包是国人长久以来的传统习俗。红包文化原先是出自于中国人礼尚往来的一种正常人际关系,体现和谐相处的友好情结,几百年来红包还是以这个意义居多。不过送红包更为普遍的意义,一是给晚辈一种关爱,压岁钱、生日祝愿都含有平安吉祥的寓意;二是婚嫁喜庆有喜当贺的礼仪,以及亲友初会、相聚互馈祝愿的表示;再一种则是完全出自内心感戴之情的酬谢。应该说红包文化除了体现中国人注重礼尚往来外,还有受惠不忘施予者,也有不敢忘恩负义的心态。

在《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明确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在官场上,红包、礼金却变了味,部分党员干部在“人情往来”幌子的遮掩下,大打制度的“擦边球”,不仅忙着收红包,还热衷于往更大的领导家里送红包,把传统习俗的红包也成为了部分领导干部进行行贿受贿的工具。

干部承诺不收“红包”跟老师承诺不收“辅导费”、医生承诺不收“开刀费”一样,都让人心里不是滋味。本该坚守自己的本职,偏偏要用承诺来证明自己。由此可以推断,这样的现象有多么严重。

公开承诺虽然不是改变这一现象的最好办法,但领导干部主动的公开表态行为还是有其积极作用。毕竟是一次公开承诺,大范围的人都能看到承诺内容,也就有了大范围监督的可能。虽然我们非常愿意但还是不能相信领导干部都是“一言九鼎”、“言出必践”的人,所以会质问,是否有了“拒绝红包承诺”就一定不收“红包”,公开承诺难道比法律相关规定还有效果。

成都市要求整治范围内的领导干部都要公开承诺“拒收不送红包礼金”,也充分说明领导干部也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也开始从承诺上和舆论上纠正错误,这是好的开始。 “拒收不送红包礼金”,不能仅仅依赖于党员干部的承诺是不够的,更需要党和政府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强化领导干部的廉政责任,走依法治腐的道路才是关键。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就需要法治反腐,对腐败零容忍,通过严密有效的制度设计,更通过富有威力的依法反腐,让收受红包礼金无法生存。

作者:江云

编辑: 来源:中国社会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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