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多名公职人员乘执法车打猎 误杀1名采茶女子。11月9日,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高湖镇羊角村,一女性村民在山上捡茶籽时遭枪击死亡。据悉,涉嫌枪杀村妇者,系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蒸湘分局一肖姓公职人员,案发时正在打猎,目前已被衡东县警方刑事拘留。虽然案发已经3天,但衡阳当地官方和警方尚无正式通报。(《新京报》 11月14日)
回顾案例,我们不得不提出两点疑问:一是执法车的功用包含打猎吗?二是公职人员打猎的枪来自何处?自十八大以来,我国就正式进入了反腐高压期,结合深化改革的历史转型要求,一些自中央下至各级纷纷推行出的“公车改革”,其大体做法是,取消为领导干部配备的专用公车,按干部职级高低发放不同数额的交通补贴。此种做法似有被广泛肯定之势,溢美之词频见报端。然而案中出现的是什么?是典型的“公车私用”。如此在一系列整风动作后出现私自占用公共资源的行为是否传递出“四风”反弹的讯息,个中危害不容小觑。
再看公职人员打猎下的结果虽是人命的殒亡,然而真正戕害的利器确实非法枪支的使用。按照相关规定,普通中国公民是禁止拥有枪支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其中是否存在非法行为不容置疑。然而既然身为公职人员,本身具有法律的代表,然而却出现了法与非法的并存,这就势必要高度重视,查清非法枪支的来源,毕竟这也为四中全会后依法治国推进埋下重大隐患,甚至危及执法群体相对于群众的公信力,不得不重视!
案件中发生的的公职人员误杀采茶女,是否属于误杀的定性中,我们言之过早;但就采茶女的死因是否真的只限于某个公职人员的小群体事件,我们可以看出端倪。个体的违法违纪行为在当前反腐高压下仍存有生存的空间就要我们不得不反思当前漏洞下的“暗点”,找出更严密的预防手段,才能防止“四风”的反弹,让反腐呈现出常态化后的宁静。(文/勾恒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