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公务员基本工资8年未调整“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未得到落实”。新京报讯 (首席记者关庆丰)2006年以来,全国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一直未作调整,“物价年年涨、工资不增长”,导致基层公务员队伍出现招录难、留人难,建议定期对公务员和其他人员工资水平进行调查比较,形成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对公务员法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得出上述结论。这份报告已提交正在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务员工资,工资增长机制未能落实。(人民网10月31日)
在说到公务员工资收入的时候,就是一片社会骂声和一片公务人员诉苦声的矛盾时刻,公务员工资增长的问题,终于到了人大专题调研层面,虽然离工资增长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确实给广大基层公务员,尤其是无官无权的公务人员带来了收入增长的希望。
多少年来,基层公务员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经忘却了工资卡收入增长的概念,听到的只是周围行业人员的工资如此的高、待遇如此的好的炫耀,在羡慕、嫉妒和悔恨中,坚守和煎熬。
劳动收入和劳动付出对等,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用人规律,否则,就会出现严重的剥削现象,产生如一次世界大战、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那样的生产严重过剩的社会现象,印发世界性矛盾。在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特别是最近8年,国家的经济高速度发展,各行各业的收入都随着经济发展而增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农民收入却排除在外,这不能不说是中国特色,更说明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不适用这些特殊行业。
归结到底,还是依法行政的环节出现了严重差错。国务院在2006年就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建立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收入水平的调查比较。但是,该条款制定后,就被遗忘,成为了一条空文,至此以后,公务员工资就原地踏步,让国务院的法规蒙羞。
依法行政,做好广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收入调查,不能让广大基层公务员为部分贪腐分子的高收入背黑锅。在管理社会中,广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无疑是中坚力量,依法治国需要国家各级政府首先依法行政,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信仰法律、遵守法律和执行法律,解决这些问题,还是要从这些工作人员依法获取报酬、吃饱肚子开始。
政令必行、宪禁必从。让依法治国从依法行政开始,让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信仰、尊崇法律,依法解决广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收入增长的饭碗问题,我们法律才有威严。(文/风雨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