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干部“走读”问题,陕西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地安家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相关干部在工作地就地安家,配偶要随调随迁。规定引发热议,有人对其可操作性提出质疑。对此,当地表示将在实践中梳理总结,明确细则。(2014年10月20日,《人民网》)
“走读”干部如候鸟迁徙般在工作地和家住地之间来回往返,使得群众发出了“办事得赶早,晚了就白跑”的感慨,由此可见干部“走读”给群众办事带来的极大困扰。领导干部上班期间会多,群众找不到人,晚一点奔波在归家路上,群众也找不到人。所以群众候着干部办事的情况时有发生,也许只需十分钟就能办好的事,但是找领导就得花上好几天。
陕西省试水干部“家随岗走”,要求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在工作地安家,配偶随调随迁。此规定一出即打破了之前“走读”干部在大家和小家之间两难选择的尴尬境地,让干部在服务基层的同时能照顾好家庭,安家与立业不冲突,家人既来之,干部则安之。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强调干部改工作作风,必须从“走读”变成“住读”,一个人的“住读”难以安定军心,只有让干部在家人的陪伴下“住读”,才能实现“住读”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保证落实制度具有可操作性。
干部“家随岗走”不仅有利于干部深入群众,为民多办实事,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同时也彰显出制度人性化的一面,干部也是人,也有感情。因为对家人的思念所以常“迁徙”,在群众的眼里,对干部难免留下“为民情怀不浓,奉献精神不够”的印象。但是干部也有家,试问一个连家人都不爱的干部又怎能爱群众?
让领导干部住读,最主要还是希望干部身心完全融入到工作的那片热土里,“住读”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家随岗走”,配偶随调随迁,让干部的身心都在曹营,这是制度的进步。但也不能因为家人随迁,“住读”的晚上就完全沉浸在家的安乐窝里,而对群众的紧迫事、烦心事照旧不闻不问、推脱敷衍,否则“住读”就毫无意义,“家随岗走”制度更毫无内涵,成了空壳,达不到应有的效果。(文/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