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达罚没收入任务这种“恶政”要法律来规制

发布时间:2014-10-15 09:10:15 中国社会新闻网

 

  10月13日,一份河南省工商局专门下发的《关于迅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专项督导省工商局罚没收入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网上热传。该通知中提及,要全员上阵、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11月底前完成年度罚没收入任务。(10月14日《京华时报》)

  《通知》引述,“近一个时期以来,全省非税收入大幅下降,……特别是省工商局下降幅度大,必须采取措施、完成年度目标。”面向百姓强取豪夺的丑陋性质暴露无遗。非税收入本来就是老百姓的沉重负担,“非税收入大幅下降”是中央深化改革、减轻百姓负担、让利于民的优良局面,“省工商局下降幅度大”应当是表扬对象,怎么就成了通报批评的对象了呢?原来是政令走不出中南海。现在是政令走到河南被反过来执行。

  在工商行政管理过程中,罚款的本意是教育、惩戒市场主体,以期向市场主体贯彻、深化法治意识,从而获得市场秩序的不断完善。但在河南省工商局的《通知》面前,这种教育、惩戒作用异化为了小集体的逐利手段。为何会以《通知》的形式要求系统内工作人员完成罚没任务?无非是罚没任务的完成已经变成了系统内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的标准,从而与其福利待遇挂钩。

  为了落实这个《通知》,各部门为了各种经费款项,各职员为了年终奖,一句话为了自身利益,必须不折不扣完成罚款任务,眨眼之间,穿制服的、便服的,奔赴大街小巷,到处掀起罚款风暴,随之而来的钓鱼执法、陷阱执法,结果必然是商不聊营、民不聊生。

  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吗?是哪部法律授权准许政府部门下达罚款任务指标的呢?不是说政府的权力要关进“笼子”吗?安放“下达罚款任务指标权力”的“笼子”在哪里呢?看来,“罚款任务指标”这项恶政需要法律来规制。(文/刘星雨)

编辑: 来源:中国社会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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