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民众怨 违背法律该停产

发布时间:2015-01-14 15:28:40 中国社会新闻网

2015年1月1日是新《环保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这多少寄托着人们的某种期许。从改革开始以来,我国在经济建设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对生活品质以及环境质量的要求,又成了人们新的追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而历经4次审议,最终修订后的新《环保法》也正明确地反映了人们对“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美好期望。(消费日报2015年1月7日)

环境问题涉及到人类生存问题,环境质量的好与差,跟人类生活的质量有很大的关系,因此,保护环境非常重要,谁人破坏了环境,就等于在向人类喷洒毒药;然而,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作为“国家园林城市”,多次提出“要产业发展,更要蓝天碧水”。但是,北流市还将陶瓷企业集中迁移到陶瓷工业园区,拆除黑烟囱,对烧瓷燃料进行“煤改气”,不但没有改造好,却还“草粪遍地晒、尘土漫天飞”,给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带来了不可弥补的损失,这样的企业,难道还不该停业整顿吗?

新《环保法》正式开始实施,作为任何企业和国民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在依法治国的当下,谁人违反法律,谁就要遭到严厉的制裁,北流市陶瓷企业也不能例外,污染空气就该整改,污染环境就该停产,绝不能因小集团利益而损害群众的利益,因此,北流市陶瓷企业还有啥理由在进行生产呢?

乳白色污水的污水是杀人的罪魁祸首,人民群众为此担忧,只有消除这一隐患人民群众才能得以放心生存;但愿该企业引以为戒,首先解决好污染问题,在进行生产,只有这样,企业才能予以生存。(文/等得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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