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非行政许可审批”是依法行政的胜利

发布时间:2015-05-13 10:18:48 中国社会新闻网

 

  国务院终结“非行政许可审批”。 “‘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个历史概念,今天就彻底终结了!”5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郑重宣告。李克强说,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把审批当成了“利益分配”的手段。“这就把政府和市场的界限搞混了,也把社会经济的制度、体系搞乱了。”他明确提出,现代政府的职能,应该是“把该管的管好,把该服务的服务好”,其他都交给市场。(人民网5月7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党中央对依法治理的重大部署,更是今后各级政府调整工作思路,走向法治的方向。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是党和政府规范行政权力的具体措施。政府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行政管理的各项权力,做到政令有据,得到法律法规的支持,才能够取得人民群众的信服。也只有人民群众信服,才会让我们的行政行为顺利推进。

  在过去几十年,国家在依法行政的道路上,逐步推进,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制基础。同时,在法治的进程中,我们很多政府为了加快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步伐,采取了很多绕开法律法规的做法。用文件代替法规、用政策代替法律,用权力命令代替规范的执法程序。虽然在某些方面提高的行政效率,但是这是建立在违法行政的基础上,是一种懒政行为。

  国家的治理思路的改变,不仅仅是改变提法,更要改变自己的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法,用全新的理念适应新的依法治理的新常态。在这种思路指导下,各地积极推进党中央在依法行政中明确的措施,并根据自己单位、部门的实际,采取依法的方法,更快速的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用所谓“非行政许可审批”,来办理《行政许可法》不允许的行政事项,其实就是开了“制度的后门”,也是给一些利益集团留下了谋取各种不当利益的“灰色地带”。这种情况,一时间成为过去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的自留地,用来为地方和部门谋取各种不当利益。这是典型的违法行政行为,虽然可能带来地方和部门的快速发展,给地方群众、部门职工带来暂时的好处,但是去伤害了整体利益,践踏了法律的威严。

  回到依法治国理念上来,党中央在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上,将依法行政作为推动依法治国的重大内容之一。党的执政理念需要执法行政来体现,关闭法律法规的后门,各级政府当作出表率,首先自己关闭,自己不走后门,自己遵守法律法规。从这个方面来说,终结“非行政许可审批”就是依法行政的胜利。

编辑: 来源:中国社会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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