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党员领导干部大会,对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再部署。住建部党组书记、部长陈政高提出,要理清部机关与部直属单位、部管社团之间的关系,坚决杜绝借机关简政放权搞“红顶中介”,坚决杜绝擅自设定评比表彰,坚决杜绝未经批准擅自收费,坚决杜绝变换方式手段继续实施已下放或取消的行政许可。(4月13日,人民网)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曾表示,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凡是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然而,“遍地开花”的实名举报究竟是喜还是忧,却难以找到答案。首先,举报人将身份公之于众,意味着要承担诬告、侮辱、诽谤等行为,在如今保护举报人相关法律不健全的当下,鼓励实名举报无疑是将举报者推入“火坑”;其次,下属举报上司容易招致恐吓和威胁,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材料显示,约70%的举报人不同程度地遭到了打击报复,一些举报官员甚至丢了性命。
据杨斐透露,他身着一月之久的防弹衣是自行购买的,这说明他在实名举报上司之后并没有得到组织保护。不能保护举报者,无异于纵容犯罪,如此“防弹衣”的出现还如何支撑“反腐新势力”的继续前行?没有“保护伞”,群众监督的出路又在何方?有人将实名举报比作“蹦极”,只有确定绑在脚上的绳子是安全的才有勇气往下跳,如果脚上绑的是根头发丝,试问谁敢去“试水”?如此看来,只有加大举报人的保护措施,依法为举报人打造实名的“出口”,才能够切实发挥群众监督的威力。
“防弹衣”的出现是实名举报之殇,“反腐新势力”止步于“防弹衣”之下。相关部门定要完善立法、加强保护措施,为举报者增加希望和信心,免除他们的恐惧和与威胁,这既考验着官员干部的反腐气魄,更考验着一种反腐智慧,切莫再让“防弹衣”式悲情剧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