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4日公布的2014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支情况显示,去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4.29万亿元,同比增长3.1%。同时,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不到位现象依旧存在,一些地方存在少征、缓征、减免和返还土地出让收入行为,或以土地开发、奖励款等名义返还土地出让收入,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新华网》,3月30日)
高额土地出让金收入长期无法足额征缴,意味着本应用于民生领域开支的公共资金打了折扣;征地补偿、安置回迁等费用可能受到影响,带来土地补偿款长期难以足额支付到位,导致失地、拆迁群众与政府的矛盾纠纷高发;开发商缴纳少部分出让金即可占用大面积土地,导致不少地区囤地成风,土地利用效率大打折扣。
审计署2010年公布的土地出让审计报告披露,审计的13个市地州中,少征、欠征土地出让金总额达350多亿元,占审计对象同时期的土地出让收入总额比例超过10%。国家土地督察机构2013年对全国48个城市展开例行督察,发现46个城市存在违规少征、欠征或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等问题,涉及829个项目,欠缴土地出让金492亿元。
尽管近年来各地出台了加收滞纳金、不予办理土地证、禁止参与土地竞拍等举措,加大土地出让金的催缴力度,但不少拿地单位或企业通过四处打点获得政府部门主要领导的同意后,不仅能够继续延缓,甚至滞纳金也可全部减免,“楼盘都卖完了,土地出让金还欠着”等怪现象在各地多次出现。
减少土地出让金征收中的“跑冒拖欠”,应从加强公开与监督入手,政府每年将土地出让具体情况定期向人大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和完善土地出让金会审制度,对每宗地的出让竞价、出让金解缴以及减、缓、免实行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杜绝随意审批减免等现象,确保土地出让金及时足额征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