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屈从权力,是执法人员的悲哀

发布时间:2015-01-29 08:20:01 中国社会新闻网

 

  媒体曝河南官员之子有两户口 公安部要求立即核查。中新网1月22日电 据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官方微博消息,今日(21日)有报道称,河南南阳市纪委常委谢先莹之子谢彧有两个户口。公安部主管部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立即核查,依法处理;对“一人多户”问题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公安部正在深入开展清理整顿,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积极向@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 微博举报。(摘自人民网)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法律的基本价值观,是思想社会公平公正的基本前提。法律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强制性规范,是保护社会绝大多数人民根本利益的国家意志。违法行为,受到惩处,是维护绝大多数人民根本利益的坚定行动。在法律面前,任何人都不能有例外,都不能超越法律的规范,更不能因为权力,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成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的工具。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更是中国人民长期的追求。在封建社会,人民都知道“王志方法与庶民同罪”的道理,就是代表封建王朝、皇帝老儿利益的法律法规,皇帝家族的人都要率先垂范,都要做好遵守的典范。皇家的人,不遵守法律法规,人们都有意识,这些行为必须得到惩处。

  古人云:国无常强,武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严格执法,是从改革开放,党和政府就严格要求执法单位执行的准则,十八大后,党中央更是提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依法治国指导原则。这里面,依然将严格执法放在指导原则中,成为了执法机关仍然必须坚持的执法原则。各个执法机关,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最有力的国家机关,是国家法律赋予强制执行国家法律的国家政权机构,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严格执法程序,严厉惩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屈服于权力和金钱的执法,就是执法者违法和枉法,就是典型的司法腐败行为。在具体执法中,很多具体执法人员碍于情面,或者为了利益,或者屈服于权力,放任违法行为发生,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去追究。这样的行为,是没有任何司法正义的行为,与执法人员的身份格格不入,更严重违反了相关纪律;有的执法人员,甚至利用对执法程序的熟悉,利用自己具体操作执法程序,故意干违法的事情。

  给有权力的官员儿子上两个户头,这是公安部门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严厉禁止的行为,必须严厉惩处,才能够让执法者警醒,让人民得到公平。(文/诗琪)

编辑: 来源:中国社会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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