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反腐败斗争深入,“塌方式腐败”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挖出一个,牵出一串”的案情令人触目惊心,“一个人倒下去,一群人睡不着”的现象更令很多人反思。腐败窝案,折射出一些人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的深层症结。正因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铿锵宣示——“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更显振聋发聩。(1月22日,《中国经济网》)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党员干部“无功”的表现可以归结两种:一是个人能力不足,难以有作为。自己能力欠缺又不主动学习,又不虚心请教他人,就出现了群众问的问题不会答,群众让办的事情不会办的现象,有些党员干部本着不犯错就是对的思想,工作中遇见困难就想敷衍了事、消极怠工,推卸责任。二是私心作怪,觉得自己干多干少收入一个样,群众的事情放一下,拖一下也无伤大雅。说到底,是缺乏群众观念,口号喊的响亮“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说是“老百姓的事是天大事”其实心里却把个人得失看做是大过天的事情。部分党员干部缺乏为人民服务的内在驱动,导致思想懒惰,遇事只想敷衍了事,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渴望不闻不问,对群众的需求不理不睬。这种思想危害极大,必然会导致执政能力丧失,最终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懒政也是一种变相腐败,作为政府公职人员,在公众心中就是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岗位。然而,部分干部却不办事或敷衍了事,这样做不仅损害群众利益,而且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笔者认为,对待懒政,也应像反腐一样,予以严厉惩处。要建立健全惩治懒政的法律规章,建立一套操作性强的反不为机制,倒逼官员愿作为、敢作为、善作为,有法可依,严惩不贷。(文/蜀道留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