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风违纪收受“红包”必须付出代价

发布时间:2015-01-07 20:54:00 中国社会新闻网
  
  记者近日在乐昌调查发现,尽管有“八项规定”的严格要求,但“红包”之风在当地仍一度是习以为常的“明规则”。“一把手”带头收送“红包”,引爆地方“塌方式腐败”。办案人员称,春节临近,应防止“红包”之风借机反弹。(1月6日北京青年报)
  回首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两年来,正风肃纪可谓战果累累,多数党员干部在以红包为重要表征的利益诱惑面前保持廉洁本色或收敛收手,但仍有一些党员干部被红包“绊倒”。
  党员干部必须在思想上扶正祛邪、补足钙质,以灵魂深处的革命,推动自身作风建设。同时,在培育、践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要有更多担当、更多责任和更高要求,引领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在社会经济交往和公务活动中,要坚决拒收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确属无法拒收的,要及时上交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关。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要突出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干部职工,通过面对面约谈、点对点督促,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将上交的“红包”统一登记,足额上缴同级财政。各级监察机关要对顶风违纪收受“红包”的典型案例予以严肃查处,并给予通报。党的纪律是“高压线”,任何人不得触犯,违纪必须付出代价,不如此,党内歪风恶习难以祛除,从严治党难以落到实处。(文/魏露)
编辑: 来源:中国社会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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