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广州市纪委监察局获悉:覆盖全市所有公务人员的《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工作的意见》已于本月在全市实施。《意见》按对象不同和情节轻重,共设定了10种问责方式。(新华网12月25是)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我国国家机构的重要目标。服务型政府就要以人为本,保障和实现人的基本权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各级政府拥有人民赋予的权力,掌握着大量公共资源,处于经济社会管理者的特殊地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承担着重要职责。
责任政府意味着政府要积极地满足和实现公民的正当要求,要自己承担道德的、政治的、行政的、法律上的责任要有一套对政府的控制机制。政府必须承担道德责任、政治责任、行政责任、政府的诉讼责任、政府侵权赔偿责任。行政问责制的推行,就是要确立政府的主管部门向结果负责,权力获取与权力行使的目标和结果密切挂钩。
我国在探索行政问责的实践中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行政权力和责任相对模糊、问责的内容还比较局限等问题,行政问责之路依然“路漫漫其修远兮”。因此,需进一步加大探索尝试的力度。进一步细化行政领导权力与责任,问责对象应以行政首长为重点;问责内容应包括行政乱作为和不作为;建立严密的问责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问责配套制度;加快行政问责立法进程;要实现行政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态化运作,必须加快国家立法进程,依法问责。(文/贾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