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全国组织部长会议指出,要从严治吏、从严选好管好干部。由“从严选拔任用干部”,到“从严选好管好干部”,这是中央“严管干部”信号的再次释放。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好,把好干部真正选出来,关键是要落实好中央精神,严格管理干部队伍,让好干部越来越多,为选拔、任用干部打好基础。(新华网 12月27日)
好的机制,是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各地积极推进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了一些好的制度和办法,但新的情况和问题也在不断出现,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选任干部等问题依然突出。选好用好干部,必须要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简便易行的干部选用制度机制。
要坚持党管干部不动摇。坚持党管干部,是党的领导在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要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履行党的执政使命的根本保证。在推进干部选任制度改革中,对于党管干部原则,必须牢牢坚持,不能动摇。党管干部就是要管方向、管政策、管制度、管人头,党组织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把关作用,无论是制定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还是推荐和使用干部,无论是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还是做好干部管理工作,都要贯彻好党的意志。
要改进民主推荐测评办法,解决“唯票”的问题。干部选拔中的民主推荐测评制度,对克服少数人说了算的弊端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出现了唯票是举的问题,滋生了拉票贿选、当老好人等不良风气。在干部推荐中,要综合运用会议投票推荐、个别谈话、延伸考察以及沟通协商等多种方式,真实了解民意,辩证、客观地分析民主推荐得票情况,把得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而不是唯一依据,要结合平时掌握情况与干部一贯表现,与班子结构、工作需要结合起来,综合考虑确定人选,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要改进竞争性选拔办法,解决“唯分”的问题。实行竞争性选拔干部,有利于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也确实选拔出了一批优秀干部。但片面将竞争性选拔等同于考试选拔,唯分取人、一考定音,影响了干部选拔质量和效果,甚至催生出了一批“考试专业户”。在竞争性选拔干部中,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合理确定竞争性选拔的职位、数量和范围,不能硬性规定竞争性选拔的频次和比例。对于没有合适人选的紧缺专业人才,以及符合资格条件的人数较多且人选意见不易集中的,才可以进行竞争选拔上岗。
要改革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解决唯“GDP”的问题。干部考察要看政绩,但这个政绩应该是全面的、综合的,如果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就会导致只要金山银山不顾绿水青山。这些只重显绩不重潜绩、只顾当前不顾长远的做法,会给发展带来很大危害。在干部考核中,要结合本地实际,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科学考核干部的政绩,防止简单以GDP论英雄。
要改变任职年龄层层递减和一刀切,解决“唯年龄”的问题。优化干部年龄结构,并不意味着提拔任用每个干部都是年轻的,也不是每个班子都硬性配备年轻干部。不能把干部年轻化理解为低龄化,不能以年龄为杠,让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干部退居二线造成干部资源浪费。对那些尽职尽责、踏实干事、精力充沛的中年干部,不能简单以年龄决定进退去留。对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要多让他们挑担子,对那些确有真才实学、成长较快、勇于担当的年轻干部要适时予以提拔使用,防止用“蜻蜓点水”、“镀金”等方法把年轻干部搞成“速成品”。
当然,也要防止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不唯票,并不是说不进行民主测评;不唯分,并不是说不搞竞争性选拔;不唯GDP,并不是说不重视经济发展;不唯年龄,并不是说不注重优化干部年龄结构。而是要将其放在一个合适的位置上来考虑,防止以偏概全,防止片面性、简单化。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干部,都要做到全面、科学,保持干部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使选人用人制度机制更加成熟完善。(文/西北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