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县县委统战部一名科级干部近期被曝欠债跑路。近半年,苏粤湘等地发生多起基层干部“失联”事件,知情者称,一些地方干部用身份圈钱,业务对象关联职务范围;而基层干部如不“搞点生意”,甚至被笑话“没能力”。(12月23日,新京报)
近半年来,基层干部“跑路”“失联”事件频发,基层干部“跑路”“失联”事件的背后隐藏的是干部违规经商、“隐形经商”等屡禁不绝的顽疾。“干部用身份圈钱,业务对象关联职务范围”,这都反映出了干部身份利己私用的问题,不仅有损政府形象,还滋生了“欠债失联”热词。不过,我们更应该思考干部利用职务身份当砝码“圈钱”为何管不住。
干部违反规定从事商业活动,一度成为摆在桌面上的谈资。有的人甚至认为干部不“搞一些生意”会被笑话“没能力”“混不走”。然而,中央对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等行为,开展过多次专项清理。1984年,中央就出台了禁止党政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和到企业兼职的规定,中组部曾两度发文重申这个要求,公务员法中也有相关规定。
从“欠债失联”到“保持通话”,需要监管部门做好日常功课,从制度建设上入手引入群众监督问责阳光机制,既要晒干部权力清单,也要晒干部财产清单,更要晒责任清单。只有让干部的权、利暴晒在群众眼球下,产生让干部不敢想、不敢做的阳光监管氛围,才能让干部手中的“权”与“利”彻底分家。
所以,要建立长效性的、制度性的执行公务人员经商的禁止性规定,解决“权”和“利”的分家问题,同时,纪委、组织部门要强化监督和纪律教育,强化监督,对官员个人事项申报,不应止于“抽查核实”。对发现公职人员违规经商、“隐形经商”的要发现一起,曝光一起,严肃处理一起,让党纪国法落实到位,给“失联”官员“治治病”。
(文/南柯一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