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纪委称,广州也有女官员通奸,但未公开通报,原因是“这类案件形成原因较复杂,出于治病救人考虑,避免对其家庭、子女造成更大影响”,因此只在一定范围做了通报。网上嘘声一片,网友纷纷吐槽。 (摘自凤凰资讯)
领导干部一旦在德上出问题,必然导致纲纪松弛、法令不行。正如有分析所指出的:“现在干部出问题,多数不是出在‘才’上,而是出在‘德’上。“与他人通奸”虽然已多次出现在中纪委的官方通报中,但涉及的均为男性官员。中纪委首次通报女官员“与他人通奸”,是纪检工作的一大进步,折射出当前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充分验证“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严惩不贷”。
其实,在今年7月,网络上引发“通奸通报咋总不见女主角”的思考和讨论,舆论普遍认为,虽然在我国的刑法及相关法律中,没有对通奸作出定罪的规定。但是在党纪中则有对通奸的惩戒规定。具体到“通奸”案件中的“女主角”,有些不宜公布,但是其是官员,甚至党员就确有必要。
反腐永远在路上,反腐的高压态势已然形成,在这样的形势下,广大官员不妨牢牢记住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不久前放出的那句“狠话”:“如果有人还敢以身试法,还敢违背党的纪律,还敢跑官卖官,还敢受贿行贿,那必须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代价。”对“与他人通奸”这种明显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违反党纪的行为,不管是男是女,只要是官员,就应“零容忍”,敲响道德警钟,形成震慑力,有效遏制此不道德行为的蔓延。(文/回忆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