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是单位形象而非遮羞“利器”

发布时间:2014-12-24 19:10:30 中国社会新闻网

 

  “临时工”这个词,近年来不时出现在一些引人关注的执法违规事件中,而有关方面最终公布的调查结果,“临时工”往往会成为责任人:暴力执法是临时工,强制拆迁是临时工,上班打游戏还是临时工……每每发生此类争议,总会引得舆论哗然。(摘自民主与法制网12月22日)

  “我是临时工,我无所不能、无孔不入,还可以跳高性执法”,“我又叫替罪羊、顶锅专业户”。今年以来,“临时工”一词热度飙升,一度上升为“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临时工”,但这种“需要”频率越来越高,让我们感觉无所不能,“你们能想到单位都有我”,以至于在一定程度上成了某些单位的遮羞“利器”。

  “临时工”顾名思义,也就是编外招聘人员,党的十八届三中确定“临时工”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几大任务所涉及的内容。既然国家的发展需要编外人员,那么我们是否应当这样理解“临时工”深刻的内涵。他们之所以存在,主要源于单位实际工作需求和编制数量稀缺的矛盾,也正因此,单位的“临时工”往往承担着比一般编内人员更加繁重的工作,他们理应得到与其付出相匹配的应有尊重和待遇。然而,某些单位“恶行”被媒体披露后,总以他是“临时工”,不是单位编制人员的借口来搪塞、敷衍。久而久之,就让社会群体产生了对“临时工”认知上的偏差,不好好干工作、游戏工作的是“临时工”,执法演变厮打的是“临时工”,强制拆迁的是“临时工”等等一系列“临时工”现象。但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会认为这些“恶行”全是“临时工”的事吗?答案是否定的。“临时工”是国家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招聘的,是国家人、单位人,拿的是“皇粮”,做的是公事,只是身份、待遇差异。由此可见,人们还会认为这仅仅是“临时工”的问题?

  显然,国家单位长借“临时工”的旗号处理事件是不能使群众信服的,更不能实现全面的小康社会建设,更谈不上国家的长治久安。相反,我们得从正面角度来看待“临时工”,不能让“临时工”成为损害政府形象的“利器”。“临时工”是单位聘用的,当然就是单位的形象人,政府在加强编内人员管理、教育的同时,也应让“临时工”成为政府的代名词,不能因为犯错就让“临时工”顶在风口浪尖,也许能一时平息事态,但这不是长久之计。只有立足长远,建立编外人员与编内人员的阳光通道,公开、透明选拔任用,平等无差别对待,加强业务素质锻炼,提升思想道德修养,让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国家“形象人”秉公执法、执法为民的实效,才能有效化解“临时工”这一遮羞“利器”。(文:高原)

编辑: 来源:中国社会新闻网综合
0
延伸阅读
a04-正文-广告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