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民政部在全国民政系统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活动。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对本地区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以及媒体曝光的案件进行了集中查处。(《新华网》,12月10日)
低保对象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群众,以及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年老病残等生活常年困难的群众。也许在有些人看来,低保金额是“小”钱,但关乎困难群体生存的“大”问题。即便如此,一些人还是将罪恶之手伸向了这些“救命钱”。
根据民政部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全国共复核城乡低保对象6429万人,其中,被清退的违规低保中除了“人情保”“关系保”之外,还有不少“官保保”。甚至,在不少违规低保案件中,被查处的是负责管理低保的村干部、街道干部。这个结果让广大群众感到十分震撼。
“官保保”吞噬低保“救命钱”的现象,是基层权力“末端腐败”的表现。对此,要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广泛宣传低保政策使得家喻户晓,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且要规范低保操作程序,严格做到“四严”,即入户排查严、村民代表评议严、动态管理严、审核严,在审核中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不符合程序、相关证明材料和手续不全、群众反映强烈的坚决不予批准,确保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一个不保。
同时,要强化责任,严明纪律。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低保工作,落实专人进行负责管理,强化层级责任制,努力做到工作有领导,管理有措施,经费有保障。并强化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低保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求其刑事责任。(文/李莫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