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追究的利剑悬挂到每一个责任人的头上

发布时间:2014-12-11 08:23:01 中国社会新闻网

 

  矛盾化解困难重重,执法队伍参差不齐……谁都无法否认,面对执法内容的无所不包,中国城管的部分执法,常出现“该作为的不作为,不该作为的乱作为”。(《新华网》,12月10日)

  行政“不作为”是指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没有履行法定职责,在其位“不”谋其政,是失职行为,应该查处。而行政“乱作为”是指在其位不依法“乱”谋其政,是一种明显的渎职行为,不仅导致国家政令不畅、执行不力,还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更大的破坏性。行政“乱作为”比行政“不作为”更为可怕,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国家利益带来更为严重的损害。

  为什么会频繁出现“乱作为”现象?究其原因还是一个字——利。为了地方利益、部分利益、局部利益甚至个人利益,一些地方政府以及领导干部就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人民赋予的权力用以满足私利。这些都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必须依法查处,严惩不贷。

  要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行政系统内部的纠错机制。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之所以在一些部门广泛存在,关键在于缺乏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大部分不作为乱作为者没有受到相应的处罚。故而通过完善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有助于加强管理和互相督促,最终会在行政执法系统内部形成自动的纠错机制,把一些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纠正在起始状态。

  还要加强行政责任追究。一些行政执法人员之所以敢于不履行工作职责,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有“保护伞”和“带头人”。因此,只有把追究的利剑悬挂到每一个责任人的头上,形形色色的不作为乱作为才会收敛,高效、勤政、廉洁的行政机关才可能越来越多。(文/李莫愁)

编辑: 来源:中国社会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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