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现代快报接到群众反映,兴化市大垛镇陈卞村村支书陈恒银借孙子举办10岁生日之际,在村里广发请帖,每位吃喜酒的村民至少要出100元红包,村支书有借机收礼之嫌。(新华网 11月24日)
自中央八项规定发布,至今年9月30日,全国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万多个,其中“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收送节礼”的“案发率”排名第四,5000余干部因此被处理。各地针对婚丧喜庆敛财及收送节礼问题,出台了一些具体的管理措施,如,湖南浏阳市出台了“限桌令”,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不可以超过10桌等,都狠抓了监督检查和查处,取得了明显成效。然而,我们在网络上随便搜搜,村书记、村主任生日宴请、婚嫁等宴请村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屡见不鲜。对此,我不得不思考,村干部到底怎么了,网络不断爆料负面教材,为何还屡教难改?
要遏制“过度宴请”,最重要的是要思考监督管理是否到位?村干部借生日宴请、婚嫁等借机敛财行为屡教难改,不是因为村干部不知道政策、违纪高压线,关键还是文件传达、教育认识、监督管理未到位,未能形成合力,才让村干部违纪高发。虽然中央严设高压线,纪检等部门也强化监督,但农村因为地理位置遥远,监管人员很少下村督查,因而成为了监管的漏角。同时,由于农村很多地区欠发达,人民群众监督也还到位,难以形成有效力量。很多村干部正是抱着“天高皇帝远”的心态,顶风作案、违规违纪。因此,要强化村干部监督,要出台相关政策,补上漏洞,才能监督到位。
每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抛弃贪欲,克服侥幸心理,克服麻痹大意和不在乎、不以为然等思想和意识,时刻绷紧“八项规定”这根弦,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以自己的自觉行动,引领良好的社会风气。(文/珂小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