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泄愤如何对得起“人民公仆”四字?

发布时间:2014-11-12 07:31:04 中国社会新闻网

 

  根据通报,11月2日,鹤壁市淇县供电公司朝歌供电所所长杨树森、员工王海笑等6人,在个人消费时,与用电客户发生纠纷,擅自给用电客户停电,严重违反了《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不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杨树森撤职、行政记大过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并扣罚绩效奖金6个月;给予王海笑待岗、留用察看2年处分,扣发绩效奖金6个月。其余相关责任人及上级主管部门责任人也被分别给予处分。(11月10日 新华网)

  俗话说,“老虎屁股摸不得”。鹤壁市淇县供电公司朝歌供电所所长一行人公然擅自给用电客户停电的做法,赤裸裸的向大家“宣示”了自己的“主权”,让人真正见识到“电老虎”的厉害。

  公职人员,拥有一定的权力无可厚非,在笔者看来,其本意是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本应当好表率,树好标杆,但却总是有个些别人,不仅没有把自己作为人民的公仆来看待,反而还一副官老爷样子,利用手中的职权,反其道而行之,为了泄一己之私愤,擅自枉法,置群众的利益于不顾。在群众当中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也损害了政府的严肃形象。

  作为人民公仆,必须要搞清楚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笔者认为,对这种公然挑衅党纪国法的“电老虎”,不仅要加大惩处力度,下大力气解决“电老虎”发威的问题,更要用制度来遏制其滥用权力、滥用职权,不断强化公仆,识、服务意识、全局意识,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一切从实际出发,真正按规律办事,真正对对人民负责,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文/王一诺)

编辑: 来源:中国社会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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