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4日,安徽泗县农机局副局长卢书华等四人到黄圩镇慧川农机合作社检查土地深耕工作。中午该合作社理事长郭明生宴请卢书华一行。席间喝五瓶白酒,郭明生返回时车祸身亡。卢书华被撤销党内外职务,同行其他人员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摘自人民网)
自十八大后, “八项规定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讲可说是入脑、入心。 而领导到基层走访调查,深入群众,开展工作,这样的事情本属平常的。但安徽省泗县农机局副局长卢书华等四人到泗县黄圩镇慧川农机合作社检查土地深耕工作,在黄圩镇农机站站长的安排下,合作社理事长郭明生在灵璧县宴请卢书华一行。这样的接受吃请本不应该发生的。但从此事件也可看出,在一些地方“四风”之害依然顽固。十八大以来,尽管从中央到地方大力反“四风”,有的党员干部依然奢靡之风不减、官僚主义浓重。一边高喊反“四风”,一边面对吃喝宴请又是“外甥打灯笼”,心里压根就没有党纪党规的概念。
作为一镇的农技站站长在明知铁的纪律而不得为的情况下,还作宴请安排,酒后驾驶遇交通事故而亡与自己违反道法自然有着必然联系。在各大的宣传当中: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这样鲜明的标题,就是没能够提醒住某些爱喝酒的人,最后造成了酒驾车祸的发生,责任由谁承担?
笔者认为,在反“四风”常抓不懈的同时,不仅需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还应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决不能心慈手软,否则国家的法律法规就将变成一纸空文。(文/回忆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