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的高压反腐大局来看,国内的“主场”打得不错,需要提高走出国门“打客场”的能力。尤为可取的是,《北京宣言》没有追求“大而全、高大上”的务虚化政策宣示,而是抓住务实合作的最佳落点,把住减少国际分歧的利益平衡点,把反腐败国际合作与经济体共同利益挂起钩来,加快建构国际追赃追逃的恢恢天网。(11月10日,人民网)
跨越追赃追逃的壁垒和难关,须把握“三流、两库、三能”,在落实《北京宣言》的行动中掌控话语权。所谓“三流”,就是对涉逃涉赃的人员流、资金流、信息流加强预警监测和互通共享,对嫌疑人及其利益相关人实现高效识别及痕迹管理。既然那些干了坏事的人能在太平洋两岸游走,在互联互通的“新常态”里,我们也应更有底气、更有办法把他们“请”回来,接受迟早要来的公正审判。
很多违规违纪之事,就是那些不良习惯性思维、习惯性做法所致,比如有的同志认为生活小事不值得兴师动众去抓,但他们却忘了“为山九仞,非一日之功”的道理。党员干部只有树立正确的为“官”理念,才有敬畏之心,秉公用权,不谋私利,视金钱如粪土,看名利如云烟,才能在岗位上奋发有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好务。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现在虽然有了中央八项规定这个好的“规矩”,但要善始善终、圆满成功,使之成为“方圆”,就必须重在落实、重在行动。党员干部既要率先垂范,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带头“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又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严格监督,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党员干部务必为民务实清廉,要做到对上负责、对下负责、对已负责,处处给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做一个让党放心,让群众信任的公仆,树新风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