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以上政府工作部门应建立法律顾问机制。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广东省委要求,广东省政府将推动未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室的省、市、县(区)政府,以政府法制机构为平台,全面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室。力争到2016年,实现省、市、县(区)、乡镇四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同时,推动有条件的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聘请法律助理,专职处理政府法律事务。(凤凰资讯11月4日)
在依法行政的道路上,广东省积极迈出积极步骤,不能不说是改革开放前沿地区雷厉风行的作风体现。依法治国不是一句空话,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中国今后实实在在要做好的具体工作。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就是具体落实依法行政的法制措施,也是主动引入法律专业智力,为政府的各种行政行为经济法制把脉,避免出现违法行政的情况。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届四中全会已经胜利闭幕。在全会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依法治国进行了详细的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这种部署,就是从中央层面,要求各级政府,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知识,在依法行政中发挥作用。
在依法行政的道路上,我国经历过曲折,收到很多教训。很多地方大量出现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就是一把手拍脑袋决策的典型之作。甚至有很多经过科学决策上马的重点民生工程,因为一把手换人,而工程下马,大量浪费人力、物力,更让地方发展滞后。还有一些地方政府拖欠群众的款项,不履行还款义务,更不履行法院的判决,这些行为,让政府形象一落千丈,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用法律管住政府的行政行为,用法律管住党政一把手乱拍脑袋的决策行为,让政府的各种行政权力,在法律框架下运行,政府就会避免很多胡乱决策行为,就能够杜绝权力滥用、盗用,产生大量腐败的事件。只有管住政府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嘴和手,政府公正、清廉的形象就会重新回到人民心中。
依法行政,是建立法治政府的必然选择,更是倡导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由之路。只有政府首先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才能够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榜样,才能够理直气壮的引导全社会遵守法律。政府依法、司法严法、公民守法,中国社会在法治之下,必将秩序井然,社会价值也将回归正途。(文/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