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制来保障反腐
发布时间:2014-11-05 07:20:23
中国社会新闻网
新华网广州11月4日电 (“新华视点”记者毛一竹、詹奕嘉)近日,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为官近30年的曹鉴燎,历任镇党委书记、三个区“一把手”,又官至广州副市长,在新城开发、旧城改造中滥用权力疯狂敛财,涉案金额高达近3亿元。(11月4日,《腾讯新闻》)
用制度来保障反腐。党的十八大提出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党员同志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务必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务必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时刻警醒拒腐防变,带头遵纪守法,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党员干部务必坚持廉洁自律,把反腐倡廉当做政治必修课来认真对待,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用法治来革除人治。以法律为准绳,我们党和国家始终以坚定的态度和决心坚持依法惩治腐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纪国法面前无一例外,不管谁触犯了法律,都必须一查到底,都要依法严惩。坚决反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就必须发挥震慑力。当前,尽管腐败现象依然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只有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依纪依法严惩腐败,才能正党风、顺民意,才能聚党心、得民心,才能凝聚民力。让法治深入民心,人民自觉的守法,推进法治社会向前迈一大步。(文/蜀道留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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