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树立“法制思维”

发布时间:2014-10-27 18:30:26 中国社会新闻网

 

  为期四天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将闭幕。舆论认为,作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共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此次会议将通过依法治国“升级版”方案。全面深化改革时代,执政党将如何绘就“法治中国”的路线图,各界抱以期待。

  俗语讲,“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车头出了轨,整节列车也会偏离轨道。领导干部作为社会治理的带头人,作为人民公仆,如果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影响法律公正行使,那么司法公正、社会公正就会受到群众质疑,破坏法律的权威,损害党的形象。究其根本,还是领导干部缺少了法治思维。在权与法之间,领导干部就会迷失方向,跳出法律的框架,滥用、乱用权力。让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思维,不仅仅是依靠自觉能够解决问题的,离不开制度规定,从不敢以权压法、以权欺法开始,逐步过渡到不想、不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从两个方面促使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思维,一方面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明确提出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另一方面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倒查机制,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总之,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文/格调)

编辑: 来源:中国社会新闻网综合
0
延伸阅读
a04-正文-广告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