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据陕西岐山县蔡家坡镇落星堡村二组村民反映,“村支书妻子名下竟有500多亩耕地,村支书开着豪车每年领取4万余元的国家粮食直补款。”岐山县纪委、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称,该村支书行为违规,目前已介入调查。(《新华网》,10月27日)
村干部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担负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重任,是党在农村实施核心领导的关键群体。但是,目前在村干部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将影响一个地方的发展,影响干群关系,影响我们党的执政根基。
要强化村民有组织的民主监督,发挥村民作为反腐主力军的作用,改变“上访反腐”势单力薄、“民主反腐”没有组织依托的状况。具体就是通过民主选举,让村民信任的人当选村干部,不让品行不好的人上台。通过民主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集体经济管理制度,强化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实现村务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把村务活动置于阳光之下,实现村民当家作主,用制度防治腐败。
要落实县乡党委政府责任。在现行体制下,行政推动仍然是制度建设强有力的手段。强化县乡党委政府建立和维护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责任,对于推进落实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不力者进行责任追究。对于村民反映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问题不处理的,要追究不作为的责任。并结合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乡村关系和村“两委”关系纳入法制轨道。
要发挥社会力量制衡作用。这是一个健康社会的基础,又是一个较长时期的任务。应该积极发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老年人协会组织、新农村建设志愿者组织等各种农村社会组织,以有组织的力量,对个人势力垄断村级公共权力的现象形成制衡,使腐败行为能够受到社会力量的有效抵制,优化农村社会治理体制。(文/李莫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