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舞好政绩考核这根指挥棒

发布时间:2014-10-23 08:24:29 中国社会新闻网

 

  成都市近期出台了《改进和完善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对造成资源严重浪费、盲目举债留下一摊子烂账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追究责任。(《人民网》,10月22日)

  政绩考核作为我国干部管理的指挥棒和风向标,是国家管理干部的通则,政绩考核对激励和约束我国各级党政干部做出与时代要求相适应、与党的事业相符合、与人民的期待相契合的政绩,起到了应有的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当前处于中国经济社会的转型期,这一制度由于实施时间并不长,还需要不断探索健全和完善。

  要建立责权利明晰的岗位职责规范。“责”是指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应该完成哪些任务,“权”是领导干部根据责的需要而确定的各种权力,“利”是指领导干部应尽的责任和精神、物质利益的联系。从而要对每项工作重点抓的内容和所要达到的标准提出定性要求,再加上定量考核指标,就可以以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形式组成一个比较完整的“责权利”相统一的岗位职责规范体系。

  要制定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其一要遵循科学性原则,使考核内容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既保持相对稳定,又杜绝短期行为,能适应新变化而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动态性。其二要遵循全面性原则,既要包括经济指标,又要包括反映社会绩效和政治绩效的居民生活质量的指标、社会发展指标及环境指标等,避免指标之间交叉重复。其三要遵循导向性原则,对领导干部的各项观念进行正确引导,从而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观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现。其四要遵循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对能定量考核的要真正做到客观、精确,减少模糊度;而对于难于定量的,可采取定性分析比较,最大限度地减少主观随意性。

  要建立健全组织考核工作主体体系。必须改变过去单一的、从上至下的评价局面,实现考核主体多元化,建立一个体制内部与体制外部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凸现群众作为最高主体地位的多元化评价主体体系。要扩大公众参与度,尝试引进社会评价系统,从第三者的角度对政绩进行评价和监督。(文/李莫愁)

编辑: 来源:中国社会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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