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组织部近日出台《四川省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办法》,为破格提拔干部定“规矩”。(9月30日,《四川在线》)
工作半年就上副县级的清华毕业生焦三牛、“火箭提拔”的27岁副县长徐韬、90后团县委书记常骏生……一直以来,年轻干部破格提拔总是引起公众一波又一波地广泛关注和质疑,当事人站上了风口浪尖、组织人事纪检部门又要调查核实、澄清或者处理,可谓浪费了大家很多的精力。不得不说,舆论的公开和公众的监督的确让一些违规提拔的“官二代”显出了原形,起到了震慑作用。但是,组织人事部门能不能从顶层设计上做出更多调正,将破格提拔的条件制定地更刚性一些、更有操作性一些?不给铤而走险者钻空子、打擦边球的空间,让破格提拔不再这么“瞎折腾”,四川这次的做法值得借鉴。
首先,明确了条件标准。对“特别优秀”和“工作特殊需要”都做出了明确量化,列举了可评判的情况,让界定不再模糊,条件不再“弹性十足”。其次,明确了破格提拔的程序规则。明确了对拟任干部破格提拔前必须对相关具体内容以书面形式向省委组织部报告,将把关主体明确化、唯一化,避免违规操作和落实走样。再次,提高了破格提拔的要求。将获奖标准提高,任职年限卡死,对连续破格和越两级提拔说不。
除此以外,笔者认为,对于破格提拔干部,一方面还应加强信息透明化,将破格理由和自身条件等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坦诚的态度赢回公众的信任。另一方面,要进一步严格控制破格提拔的次数和比例,避免破格提拔的特殊情况,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常态,如规定同一单位最多能够破格提拔的次数、限死每人破格提拔的总次数、明确各地区各单位每年破格提拔人次占所有提拔人次的比例上限等。(作者:黄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