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惩治“为官不为”行为出新招

发布时间:2015-05-13 10:28:08 中国社会新闻网

 

  日前,广东佛山出台《佛山市整治领导干部“为官不为”试行办法》,其中列举出七类具体行为,为“为官不为”者“画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新华网》,5月11日)

  开年以来,随着刹“四风”的陆续深入开展,各地陆续通报一批“软钉子”“不作为”的案例,“为官不为”现象备受社会关注。究其原因:一是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不够深入。一些领导干部习惯于“当官做老爷”,只看重“官位”,没有把自己当成人民公仆,怕担责,怕失去既得利益。工作热衷于听汇报、发指示、打电话,就是不深入实际,不深入群众。二是反四风力度大,思想上形成畏难情绪。自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到频出数十条禁令,权力逐渐被关进笼子。一些干部以前“习以为常”的“吃拿卡要”等行为,现在都不能做了,一时觉得“不适应”,找不到“为官”的感觉,进而失去干事的“动力”。 有的领导干部认为“现在管得这样严,干事越多,出错几率就越大,犯不着去冒险”,乃至“不出事”的思想“挂帅”,出现“为官不为”现象。三是监管体制不健全,糖衣炮弹专空子。一些干部,在行政执法、市场监管过程中,被糖衣炮弹袭击,立场不坚定,面对存在的问题“装聋作哑”,听之任之,导致“为官不廉、为官不为”等行为。

  为“为官不为”行为画红线、列清单不是目的,力促官员为官有为、为官敢为才是我们政府和公众努力的方向: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各单位应按照责任分工,明确每一名领导干部、职工的工作职责,明确“为官必为”行为,按照限时办结制,必须按质按时办结工作。二是建立工作绩效考核体系。按照职责分工,严格逗硬考核,建立问责机制。对工作完成情况形成科学有效的考核,对工作完成不到位、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员,进行问责,严肃处理。三是畅通监督渠道。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畅通监督渠道,老百姓可以通过举报电话、网络、电视媒体等对“为官不为”行为进行监督。各级纪委加大督察力度,对“为官不为”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定会建立一支人民群众信得过,领导干部满意的“为官有为”、“为官敢为”的党员干部队伍。

编辑: 来源:中国社会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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