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为官不为”,“在其位要谋其政”

发布时间:2015-05-13 10:08:19 中国社会新闻网

 

  近期,南昌市部分县区对11起“为官不为”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其中,有干部上班时间吃东西、迟到、脱岗、浏览淘宝网页等行为,并作出了书面检讨、扣减工资、通报批评等处理。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以及中央颁布的一系列禁令,给领导干部带来了不小的压力,部分领导干部抱着宁愿不干事,干事会出事,不求过得硬、但求过得去,满足于混日子、守摊子的态度,没有冒险精神和创新精神,只求能当一个太平官。长此以往,国家又何谈发展,群众的生活水平又如何提高呢。“为官不为”是立场不稳、能力不足、不敢担当的表现,是典型的“在其位不谋其政”。“在其位谋其政”需正确定位自身的角色,作为领导干部,是承载着为人民服务的使命,绝不是来混日子、守摊子的。我们领导干部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断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疾苦,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坚决遏制“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出现。 “在其位谋其政”需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通过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构建老百姓诉求平台,提高行政问责的反应速度,让“为官不为”这些人或被问责,或被免职,从而改变部分干部消极怠慢的政绩思想,把机关干部的工作能力、态度、效率置于老百姓的监督之下。这无疑给无为者套上了“紧箍”,敲响了警钟,从而有利于形成敢负责、愿负责、不得不负责、必须负好责的干部工作作风和勇于承担责任的良好氛围,实现问责方式由权力问责向制度问责的转变。毕竟,让无为者无位,才能让想干事、敢干事、会干事者有位。这既是民心所向,也是国家发展所需。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古人尚且如此,当代领导干部何尝不该将此传承发扬呢?“在其位就要谋其政”这是每一位领导干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作为党的领导干部,必须乐于当好人民的“挑夫”,权重不忘责任大,位高不移公仆心。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自我加压,奋力争先,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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