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组干部贪腐正处于“真空地带” 党纪国法难以约束。警惕村组干部贪腐成“监管真空”。由于法律界定有分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不足、监管有“盲区”等因素,村组(社区)干部贪腐问题正处于“群众不敢管、上级顾不上管、法律管不着”的“真空地带”。近期,西安市雁塔区丈八街道东滩社区主任于凡在其社区130余亩生活依托地联建开发中,利用职务之便向开发商索要好处费5000万元,并以高价承揽低价转包方式获取非法利益,涉案金额共计1.2亿元,成为雁塔区近年来查办数额最大的一起基层干部腐败案件。
村组和社区,是中国社会管理中最基层最基础的细胞单位,与千千万万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接触,为人民群众的各种社会活动和生活服务。村组和社区干部,更是来自于群众、有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和人民群众关系最紧密的基层干部。人民群众对干部的最感官认识更是来自于村组和社区干部,这些基层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则人民群众相信千千万万干部是真心为人民服务的群体;如果这些基层干部两眼只为钱、两手只捞钱,腐化堕落,人民群众就会对广大干部群体另眼相看。
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村组和社区是整个中国社会发展的基础性细胞,这些构成细胞主体的干部,出现了问题,特别是出现了像西安市雁塔区丈八街道东滩社区主任于凡这样严重的贪污腐化的问题,这是对中国细胞建设的打击,是对人民群众心目中干部廉洁形象的打击。这种情况虽然极端和少数,但是说明了各级基层政权在监督和管理上出现的严重漏洞。
出现这样严重的基层干部腐败问题,说明我们基层干部,特别是乡镇、街道这一级的政府,对下级的监督和管理缺位失位。一些乡镇和基层干部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总是认为村组和社区干部属于群众,监督和管理不太适合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一些干部不是党员,党纪对他们不太适合,纪检监察干部就懒于监管;还有一些干部认为村组和社区没有资源资产,觉得不肯能出现腐败,就疏于监管。这种监管缺位和失位,让一些村组干部利用仅有的职权,做起大到上亿元,小到几元钱的不廉洁勾当,影响群众的影响和感官。
中国古人早就说过“善为治者,贵在求民之稳,达民之情”。只有做好了最广大、最基层的群众工作,让人民群众相信干部、相信党员,更相信我们的基层政权组织,国家发展才会根基稳固。而做好这些工作的前提是一支廉洁、公正和有战斗力的基层干部队伍。严格管理这些干部,杜绝出现各种腐败行为,需要国家法律全面实施,在基层用法律手段惩处这些腐败的基层小官,才能够迎来廉洁的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