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保姆式”服务不靠谱

发布时间:2015-04-15 08:23:06 中国社会新闻网

 

  山东省微山县的县城出入口处,矗立起一块非常显眼的大广告牌,上写“推行保姆式服务,优化发展环境,深化‘学比赶’,工作创一流”。据《大众日报》2014年5月29日报道,微山县首批已设立191类“保姆式”服务创建岗,创建单位涉及到16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和76个部门单位。微山县委书记程大志说,提供“保姆式”服务,就要破解某些机关公职人员服务意识淡薄,不愿服务、不会服务、不去服务的问题。(《人民网》,4月13日)

  笔者记得,自己念高中的时候,读的是某外国语学校,是一所私立学校,该学校的老师都被大家亲切地成为“保姆式的老师”,其对学生的关爱和体贴可谓是无微不至,因而得名。如今,看到新闻曝出微山官员提倡机关干部为人民群众提供“保姆式的服务”,心中不免好奇,所谓“保姆式的服务”又会细微到何种程度?

  众所周知,保姆本是指旧社会的“家佣”“丫环”“管家”,现等同于家政服务员,指专门根据要求为所服务的家庭操持家务,照顾儿童、老人、病人,管理家庭有事务的人员。随着社会的发展,“保姆”一词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涵盖的内容也愈来愈广。

  党员干部常自称为“人民的公仆”,但其主要意思是指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原指周总理、焦裕禄、孔繁森,今指政府的官员等为祖国、为人民献出自己一生的人。干部以人民群众为主人,自视为人民群众的公仆,但人人生而平等,为人民服务不能等同于比人民群众“矮”一等级,为人民群众提供“保姆式服务”的说法不免有些过了。

  干部“保姆式服务”不靠谱。在我国官场,尤其是一些基层地方,党员干部打着“为人民服务”的口号,却常常是为官不为,不作为、慢作为、弱作为,庸政、懒政、怠政的现象屡见不鲜,连最基本的本职工作都没有做好,哪里谈得上“保姆式的服务”!笔者认为,党员干部也是普通人民群众中的一员,对于干部的要求不能过高、过严,其首先是要忠于职守、为人民办实事,在此基础之上,才谈得上更好、更贴心的服务。

编辑: 来源:中国社会新闻网综合
0
延伸阅读
a04-正文-广告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