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城管委发53万元福利被中纪委点名。新京报讯昨天,中纪委官网发布春节前的第五个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周报”,通报了26个省区市查处的106起典型案件,其中,北京市东城区城管委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资金,给职工发放购物卡等共计538800元,被中纪委点名曝光。通报称:“东城区城管委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资金,给职工发放购物卡等共计538800元。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东城区城管委主任张恩东党内警告处分”。(凤凰资讯1月27日)
职工的福利,在十八大后,成为了一个十分敏感的话题,主要是涉及到是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旦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然要受到查处和通报,轻者警告,重者撤职查办。发放钱物等给职工,得到的是大家,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处分的肯定只是单位负责人等少数人员。因此,全国上下都谨慎小心,干脆什么都不发,虽然职工普遍不满,但单位负责人不会因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处分了,受点职工背后骂,心里想也是值得的。
中央纪委接连不断的点名通报违规发放钱物,是针对违反规定滥发钱物的行为。在十八大之前,由于对这方面监督不十分严格,各地各单位,在发放职工福利的时候,明显超出了规定,大量的发放各种福利,有的甚至不论是什么节日,都要几千上万的发放,并用各种会计手段进行处理。这种发放的方式,不再是职工福利,直接是给职工发放灰色收入了,明显违反了财经纪律,同时制造出了单位之间、社会之间的不公平,被人民群众纷纷诟病。
职工的正常福利,《劳动法》中的条款有了十分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的精神,就是解决职工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团结和凝聚职工力量,提高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里面很少提到直接给职工发钱,大多数是发放职工生活困难需要的基本生活物资。按照这个规定和精神,通过单位的工会,适当的给职工解决各种困难,适当的在节日里面制造出来温情、关怀的气氛,让职工不感到心寒,不在工作中有意无意的怠工,就是对单位和国家的贡献。
现在,全国总工会看到发放职工福利的混乱情况,终于出来,对职工福利作出了解释,让全国人民终于看到了作为的行动,看到发放的标准。
发放福利的敏感话题,我们既不能走什么都不能发的左的路线,更不能走随便乱发右的路线。现在中国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国家,在职工福利发放上,国家财政拨款的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权威部门的解释,做到依法依规行政。(文/诗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