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犯罪用网络监督来克制

发布时间:2015-01-29 07:44:07 中国社会新闻网

 

  举报有偿删帖最高奖5万元。国家网信办昨日宣布, 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本月联合启动“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为期半年。据国家网信办副主任彭波介绍,本次专项整治在案件查办工作中,将做到“四个坚决查处”:一是对互联网管理队伍清理门户过程中发现的“内鬼”坚决查处;二是对投诉举报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案件坚决查处;三是对敲诈行为频发、社会影响恶劣的网站和账号坚决查处;四是对黑网站、假记者、假新闻坚决查处。(摘自人民网)

  信息文明的特征就是无处不在的网络,就是用强大的网络,及时传递各种即时信息,推动社会发展。网络世界,是信息社会自然产生的虚拟空间和社会,网络上出现的各种信息,以及各种虚拟行为,会直接作用到现实社会中,更会对现实社会的个人、组织和经营单位,产生重大影响。网络上的犯罪行为,同样在现实社会中产生巨大的伤害。

  网络虚拟空间和现实社会是息息相关的。网络发展是文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现实社会已经不能够满足信息文明对时间和空间快节奏、全领域的要求。同时,网络社会更是对现实社会的补充。人们在网络社会获得的信息,形成的观念,改变着现实中的每一个具体人的行为和言语,这些人的力量,汇聚在一起,形成了强大的行为影响力和舆论压力,更会影响现实中关系人、组织和经营实体的具体行为。

  一些网络媒体或者个人,正是利用网络上的特点,发出虚假信息、造谣信息、选择性遗忘的信息,误导广大网民,误导广大群众,引导这些网民的行为,跟着他们谋取非法利益的方向走。这样的后果,直接是为他们以后掌握发布信息,谋取非法利益服务,朝着他们设想的方向前进。这种通过网络上反复发布虚假的信息,来谋取各种非法利益的行为,就是严重的网络犯罪行为,必须坚决打击。网络上经常出现的有偿删帖的行为,前面的原因就是有人利用网络虚假信息形成了严重后果,才会给这些人的后续行为做铺垫。

  打击网络犯罪,就是清除网络犯罪对现实社会秩序严重扰乱的后果,就是防止在网络上的行为,对现实社会人们利益的侵害。打击网络犯罪需要更加有力的手段,更加严厉的措施,及时清除各种瞬时出现的犯罪行为。在这种信息千变万化的节奏中,打击这样的犯罪行为,只是国家网络监管部门的一家力量,很多时候显得力不从心,需要发动广大网民和群众的监督力量,共同维护网络秩序,共同打击网络犯罪行为。

  (文/风雨逸)

编辑: 来源:中国社会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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