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扯千万元的城管窝案为何案发?“态度傲娇”的贪官何以服法?昨日,广州市检察院举行机关队伍建设大会,这些案件的幕后故事走上了前台。大会表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还披露了广州平均每年查办600多件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位居同级城市第一。(1月22日,《中国青年网》)
王岐山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报告中说:“严格执纪监督,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此次讲话提出点名道姓都要通报曝光,不再像以前的通报中做人性化处理出现“某”字。有省长、书记跟王岐山提出:“岐山同志,你怎么处理都行,就是别给我曝光。”
为什么这些违法违纪的官员们如此害怕被曝光?究其根源,在于“面子”二字。自古以来,绝大多数中国人都是爱面子的,尤其是为官者,面子,跟他们的地位、财富和尊严挂钩,有的人甚至把面子看得比生命还重要。这些犯了事的官员们,一旦被查出违法乱纪,轻则接受行政处分,重则要受牢狱之苦,罚也罚了, 还要被点名道姓地曝光,似乎有点雪上加霜。然而,违法乱纪之人又怎值得同情?尤其是为官一方者,不仅不以身作则,为人民群众谋福祉,反而当了害群之马,更是不能容忍!过去在各地的通报案件中大多数不会指名道姓,而多用“某某”代替,有些省市甚至连单位都用“某”来代替。这似乎和中国隐恶扬善的传统不无关系,但从某种程度来讲,如此手下留情虽说不上对违法乱纪之人是姑息纵容,但在老百姓看来却不免有包庇护短的嫌疑。自古以来,官官相护在老百姓心里已成为根深蒂固的事实。回顾过往,也的确有不少“某某”官员被处罚了还仍然在位,更有甚者,被处罚后的“某某”官员还被加官进爵。试问,如此处罚,怎能让老百姓心悦诚服?然而,2014年的各地通报中,违纪违法官员的单位、职务、姓名等信息均被曝光出来。如2014年9月,广东通报的案件中如此描述“阳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调研员李宗焕违规报销费用和收受红包。”时间、地点、人物、职务、触犯哪条党纪国法等信息一应俱全。如此曝光之下,那些违法违纪的官员们如若还不知道悬崖勒马,那么无疑就是自掘坟墓了。(文/蜀道留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