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体现了“破”和“立”的辩证统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同样要做好“破”和“立”这两篇文章。王岐山也说过,要用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其实涉及的也是“破”与“立”的问题。这表明高层对于反腐败有着很清晰的问题意识,通过“破”大快人心之后,更需要通过“立”去征服人心。(《人民网》,1月21日)
自中央公布“八项规定”,强势反腐以来,中纪委坚持“打大老虎”与“拍小苍蝇”并进,绝不心慈手软,因而落马高官接二连三,无不令民众拍手称快,连连叫好。然而,持续的大快人心之后,民众难免感到疲倦,甚至厌倦,非但不能给予其正能量,反而易使之对党、对干部、甚至对整个体制,产生怀疑之感。
事实上,中国人习惯于看客式的心理,高官频繁落马的背后,当然有将贪官污吏绳之于法的快感,但更多的还是旁观式地看热闹,而并没有真正投入到反腐败斗争中来。当然,这还要归结于缺少参与的渠道,缺少民众反腐败的制度保障。
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提出:“不把这种东西打倒,什么新文化都是建立不起来的。不破不立,不塞不流,不止不行。”反腐败斗争,也是一样的道理。“破”和“立”,两者之间存在辩证统一的关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同样要做好“破”和“立”这两篇文章。
“不破不立”,不破除旧的,就不能建立新的;“不立不破”,新事物不建立起来,旧事物就不会自己灭亡。我国的反腐败斗争,一方面要“破”,要落实在行动上,加大打击贪官污吏的力度,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打,另一方面也要“立”,加强制度建设,在制度上作出探索,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接受公众的监督,形成官员真正“不想贪”“不能贪”的机制。
正所谓,批评不是目的,而是为了帮助他人进步。打击腐败不是根本目的,制度建设才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十八大以后,制度建设提到更高的水平。反对腐败,并不是打击的力度、强度、烈度越大越好,关键是制度建设,制度才真正具有刚性,才能真正做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也才是反腐的真正境界。
(文/冷清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