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适合中国国情的法治道路

发布时间:2015-01-09 08:36:01 中国社会新闻网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我国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新华网》,1月7日)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但法治不是只有一种模式,当前我国法治不同于西方所谓“宪政”的根本点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可以看到,我们的法治不是“三权分立”的法治,因此不能走西方“司法独立”“司法中立”的路子。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在当前飞速发展的改革时代,人民更加期待公平正义,而“让人民群众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也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以人民的期待为导向,以法治巩固人民主体地位、维护人民合法权利;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中,把法治精神融入规范社会行为的核心价值观,为建设法治中国打牢群众基础,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注入澎湃动力。

  总体来说,依法治国要将制度反腐的重要性体现出来,要用法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建设起一支高素质、优品质、敢作为的公务员队伍。(文/李莫愁)

编辑: 来源:中国社会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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