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节日病”要做到警钟长鸣、利剑高悬

发布时间:2015-01-02 17:56:00 中国社会新闻网
  
  记者昨日获悉,随着元旦、春节的到来,四川省纪委监察厅近日发出通知,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严禁领导干部违规赠送和接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1月1日人民网)
  通知明确提出“四个严禁”:严禁领导干部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和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领导干部授意和纵容父母、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接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用公款以奖金、补助等各种名义向领导干部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领导干部私自处理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严防“节日病”,就要从小处做起及早下手,“病在肌肤”时就要及时发现及时化解。纪检监察部门加大监督执纪和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提醒党员干部过好“廉节”,把好“廉关”,切实加强明察暗访,督促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保持良好工作状态,营造健康、文明、廉洁的节日氛围,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去抓,定能久久为功,做出成效,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坚持快查严处,努力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广大党员干部要严以律己,从自身做起,端正思想态度,守法守纪,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对领导干部违规赠送和接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突出、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地方和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格进行责任追究。总之,对于“节日病”既要一鼓作气,更要常抓不懈,只有始终做到作风建设警钟长鸣、反腐倡廉利剑高悬,才能让敬畏之心、清廉之风成为一种自觉、一种常态。(文/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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