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腐败没有级别之分

发布时间:2014-12-12 19:41:03 中国社会新闻网

据媒体公开报道,十八大后落马的省部级以上官员,已有4人被判刑;18名省部级以上官员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其中12人被立案侦查,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另有28人还在接受组织调查。今年5月29日,内蒙古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案开庭,被媒体称为十八大后落马的省部级高官陆续进入“审判季”。目前,王素毅被判无期徒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李达球被判有期徒刑15年,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童名谦被判有期徒刑5年。(人民网12月11日)

腐朽的封建王朝也是把盗窃和贪污受贿作为一个罪名,但对监守自盗(贪污)的量刑要比一般盗窃严厉得多,在《唐律》《明律》和《清律》中,都规定监守自盗(贪污)量刑严于百姓的盗窃。《唐律》规定,监守自盗(贪污)比普通百姓的盗窃加两个量刑等级。《清律》规定,普通百姓盗窃50两笞80,监守自盗(贪污)一两以下均笞80;百姓盗窃80两被绞死,而监守自盗40两就杀无赦。

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查处的退休后的唯一正国级干部。消息一经发布,举国欢呼,人们为新一代党和国家领导人惩治腐败的决心纷纷“点赞”。同时,也破除了民间关于“刑不上常委”、“退休即是安全着陆”的传言。各级党政军机关立即表示坚决拥护中央决定,中外媒体纷纷表示“打死大老虎”方显支腐本色,各种评论随处可见,查处消息占据各大纸媒、网站头条,连汪峰看了也有些“羡慕”。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除积弊、祛沉疴,决非一日之功,反腐倡廉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惩治腐败不能有丝毫放松,必须坚持不懈。要坚持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继续见“蝇”打蝇,遇“虎”打虎,穷追猛打,不让任何腐败份子有“避风港”,用铁的制度、铁的纪律、铁的监督管理措施打击腐败分子,让腐败无处藏身。

腐败分子落马的沉痛事实一再向人们昭示:无论是谁,不论职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功劳有多少,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只要损害党和人民利益,都要坚决惩治,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任何背叛党和人民利益的人必将被党和人民所抛弃,任何触犯党纪国法的人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全党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作者:米扬

编辑: 来源:中国社会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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