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人子弟”而非“误人子弟”

发布时间:2014-11-28 13:33:00 中国社会新闻网

据霍山县教育局办公室秦主任介绍,学校和开发商的矛盾集中在一条有争议的道路上。“近年来,文峰学校准备搬迁,但新校区并未动工。与此同时,山水学府小区在该校东边开发,学校和小区之间有一条路。按道理,开发商买了这条路,有权开发,但学生进出校园,都要从这里过,所以问题就来了。”(2014年11月11日06:09:22来源: 人民网)

提及学生、孩子我们就会想到他们的“天真无邪”,“懵懂无知”,乖乖的都像是一个个芭比娃娃,老师呢在我们的印象中就想父母一样在生活中帮助我们在学习中指导我们,仿佛就是我们的灯塔。然而发生这样的事情却瞬间将教师的德才兼备、诲人不倦与小学生“懵懂天真”的形象给毁了。

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啊,为什么让老师们与同学们如此“怒发冲冠”?原来是应为山水学府小区在该校东边开发,学校和小区之间有一条路。按道理,开发商买了这条路,有权开发,但学生进出校园,都要从这里过,所以问题就来了。其实对于这样的事情难道就不能协商么,还弄出这么大的一个事情。对于学校国家一直是很重视的,既然这是有可能给孩子带来危害的项目,为什么不能通过司法来解决啊?

老师为了孩子们的权益“挺身而出”也在情理之中,但是所采用的方法的确是有欠考虑了。将孩子们带去和开发商“打闹”这怎么说也过不去,为什么说孩子从小就得接受良好的教育?学校的老师们还带着学生去“学坏”这样会让小孩子心里产生多少想法,经过这样的事情以后该学校的小学生难免回遇见问题立马“暴走”解决。这危害及其之大。老师的表现也有为了拉拢媒体来解决而将事情“闹大”的嫌疑。

这则新闻也表现出有的教师极度缺乏法制的观念。遇到了困难,首先想到不是拿起法律的武器解决,而想到的却是想利用“舆论”“媒体”来达到目的。又怎么想到事情反而适得其反了!不但没有解决掉事情而且还给自己“抹黑”了。这件事也充分说明现在还有很多人对法律不是很了解,就连老师都还需要“学法”“懂法”“用法”。

(文/李鹏飞)

编辑: 来源:中国社会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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