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之手将深入国企“红灯区”

发布时间:2014-11-27 13:34:00 中国社会新闻网

庭审于18日上午9时30分开始,被告人郭大焕出庭受审。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至2013年,被告人郭大焕利用其担任中铁隧道集团总经理、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28.61万元、美元5000元、欧元1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12年,被告人郭大焕在其担任中铁隧道集团董事长期间,侵吞公共财物共计5万元人民币。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郭大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国企一直都是很多人向往的职业,不但薪水高,其他福利待遇也很好。至于国企里面的高管与老总么,那福利待遇更不用说了。笔者试了试百度“国企高管贪污”一下子会出现“琳琅满目”的新闻,对于国企高管贪污腐败的类型也都大同小异。

这次的中铁隧道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非法收受人民币800万,这800万元是从而而来?从新闻之中我们能了解的,也就只有郭大焕贪污人民币800万,至于是如何贪污、受贿者又是谁却没有交代。对于像中铁隧道这样的建筑工程单位腐败的危害不言而喻,对于这样的大企业,无论哪一个部分出事,那么中铁所接手的项目都有可能变成下一个“危路”“危隧道”....

在观近几年桥梁坍塌的事情频频发生。这样的事情属于巧合么?如今科技这样的发达,却连1400年前的赵州桥都比不上。这其中是不是存在这猫腻,刚建好的大桥甚至于还有没有竣工的大桥频频的坍塌与高层管理之间有没有联系呢?这些建筑倒塌明显是因为质量的问题。而这些建筑质量为什么不合格,是不是其中有人拿工程款“中饱私囊”。这样的事故在不断地发生,却没有看见过如何处置这类事情。

对于国企高管笔者认为还得实行“三大步”,第一、要将“老总”的权利进行公开化,规范化。权利可以说是是腐败的根源,公开权利让权利受到更多的监督和制约。第二、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不能偌大一个企业就一两个人说了算,权利结构与运行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第三、健全监督体系,不受监督的权利很容易导致腐败和滥用。加强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各个方面监督的作用,使监督覆盖到潜力行驶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

(文/李鹏飞)

编辑: 来源:中国社会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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