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山出席中央党校秋季学期第二批进修班开学典礼时发表讲话,指出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带头敬畏法律、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2014年11月24日 学习时报)
当前,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反“四风”,从严治党渐成新常态。强化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把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体现到工作实践之中,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十分紧迫,十分必要。长期以来,一些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淡化,依法办事能力减退,脑子里没有法律这根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奢靡之风得以滋长蔓延。有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凡事自己说了算。有的把法律当摆设,不履行法定职责,目无法纪,滥用权力,知法犯法,徇私枉法,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所以,深入反“四风”,不断改进作风,要解决好党员干部法治意识、依法办事能力不强的问题。依法办事才能改好作风。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党员干部,就要带头学习法律、带头敬畏法律、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在学法上应当更加全面深入,自觉提升理论政策水平,积极发挥党的好传统、好作风。在尊法上应当更加坚定自觉,奉法为准绳,严肃党纪国法。在守法上应当更加严格自律,把人民赋予自己的权力自觉放进制度的笼子里,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在用法上应当更加积极主动,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确保自己的工作实践、制度措施、决定决策合法合理,严格规范,优质高效,从而带动全社会树立对法治的信仰,汇聚起建设法治中国的强大力量。(文/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