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至2012年12月,梁波在担任昌东工业区管委会财政局副局长并负责江西东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工作期间,采取涂改报账单据以及虚报开支的方式,共计侵吞东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昌东工业区管委会人民币18.34万元。(《新华网》,11月25日)
纵观此类事件发生的原因,多数是由于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虽然绝大多数单位都制定了“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但还不够完善,存在很大漏洞,尤其是执行不到位,有的制度归制度,执行归执行,使得制度形同虚设,不能真正发挥作用。
对此,要深化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勤俭节约自觉性。加强思想教育,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帮助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公仆意识,转变为官理念,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认真遵守公务消费纪律,在全社会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勤俭节约干大事、把钱用在刀刃上”的良好风气。
还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办法,规范报账程序,从严控制支出总量规模,规范并量化“三公”经费。审计部门要加大对“三公”经费的审计力度,确保“三公”经费合法高效使用。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要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形式,对“同城吃请”、超标准接待、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开展常态化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文/李莫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