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反腐风暴“刮”向各个领域。据不完全统计,十八大以来,我国公安系统共有23名官员落马,包括上至省部级高官,下至县处级的公安局长。落马的原因主要包括受贿、徇私枉法、包养情人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其中,落马官员中,县处级公安局长及副职占比最大,达10人。(摘自凤凰资讯)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在听取有关职务犯罪预防的主题发言后说:“职务犯罪确实使我们的损失很大。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我很以为然。”从各级各部门领导的堕落来看,我们党预防领导干部的腐败,我们的反腐倡廉工作确实还可能不尽如人意,还需要在预防干部腐败上多下功夫,预防干部腐败才可能不是一句空话。
十八大后,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央纪委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形成了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坚持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畅通人民群众举报和监督渠道,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评价。“十八大至今,‘落马’的省部级官员数量之多、频率之高,确实比较少见”。从省部级高官被查处的密度和速度来看,新一届中央领导层的反腐败力度可以说是最大的。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一场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严重政治斗争。笔者认为,要让反腐立法更精准更有效,离不开阳光行政、透明决策、舆论监督、权力制衡等一系列制度的支撑。同时,更离不开党员干部自身的素质和觉悟,只有内外兼修,上下齐心,才能打好反腐这场持久战。(文/回忆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