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反腐风暴“刮”向各个领域。据不完全统计,十八大以来,我国公安系统共有23名官员落马,包括上至省部级高官,下至县处级的公安局长。落马的原因主要包括受贿、徇私枉法、包养情人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其中,落马官员中,县处级公安局长及副职占比最大,达10人。(摘自凤凰资讯)
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就强调,反腐倡廉要抓好“长”“常”两个字。猛药去疴、慢药治本,就需要把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下去,挖出更多潜藏的贪腐分子;不论官位高低,权力大小,只要违法违纪,就该得到应该的惩罚。
现在有些声音说也许反腐工作不会继续了,也许为了稳定既往不咎了,也许不能再打老虎了等等这样的“反腐终结说”,其实是低估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更是低估了中央反腐败的勇气和决心。公安系统的官员落马就再次说明:反腐败不仅没有禁区,而且还会不断深入。
风清气正乾坤朗,纪律严明民心顺。笔者认为官员是因为没有遵守好各项规章制度所有才会一步一步的走向了腐败的道路。各种规章制度重在持之以恒,一些干部以往觉得禁令是否太严格,是否会影响接待工作开展,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觉得无规矩不成方圆,只要严格按照规矩来,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都会觉得轻松。只有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从自身做起,始终保持优良传统,才能克己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也只有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那么才不会有违纪违规事情发生。
(文/回忆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