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教师的补发工资迟迟不兑现,干警们知道后,上门调查情况,积极努力争取,仅用6天时间,就使拖欠工资到位,多年上访成功化解。有一处房地产开发项目,因征地、挡光补偿等问题而不能动工,群众亦为此上访,干警们耐心沟通协调,最终使开发商作出让步,维护了群众权益。这是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边境经济合作区分局积极主动化解矛盾的两个故事。多年来,他们坚持“不推诿、不掩盖、不拖延”的“三不精神”,使一些群体主动停访息诉,有效避免了“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状况的发生。(2014年11月13日《 人民日报 》)
“不推诿、不掩盖、不拖延”,实质就是有担当,党员干部要主动把责任扛起来。情为民所系,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群众的事情就必须“不推诿”;利为民所谋,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有损群众利益的事当然就“不掩盖”;权为民所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群众的需求自然就“不拖延”。
长期以来,一些机关,一些党员干部遇事推诿、有事掩盖、办事拖的作风顽固地存在。有的党员干部以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为信条,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哲保身,漠不关心,慢作为、懒作为、不作为。有的干部只想做太平官,有问题就想方设法回避,有矛盾就千方百计找理由推脱、转移、拖延,“踢皮球”,矛盾、问题和困难就被传来传去,由小变大。有的党员干部讲成绩、讲好的方面浓墨重彩、极力渲染,对问题和缺点则轻描淡写、讳莫如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能掩则掩,能藏则藏。有的在其位、不谋其政,圆滑世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最终使小矛盾转化成大矛盾,小问题衍变成大问题,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重大损失。
长期形成推诿、掩盖、拖延的作风,必须会腐蚀干部队伍,助长虚假之风,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百姓事无小事,百姓事无难事。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勇于担当、积极担当、善于担当,切实把群众当亲人,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推诿、不掩盖、不拖延,从自己身边的小事情做起,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文/言之)